我省社保费率及缴费基数标准
我省社会保险费率如何?缴费基数为什么连年上涨?缴费多少与哪些因素有关?缴费基数为什么和自己工资水平有差别?本报记者就此问题专门采访了省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为读者解读我省社会保险的真相。
社保费率相对固定,养老医疗失业3项涉个人缴费
根据规定,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我省的社会保险费率(缴费比例)相对固定。社保共5项,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3项涉及个人缴费,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省社会保险局综合业务处处长姚振义介绍:
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省统一,其中参保单位20%,个人8%;从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
山西省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其中,省直管单位的缴费比例是,单位6.5%,在职职工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各个统筹市的单位缴费比例有所差异,最高为6.8%,最低为6%。
山西省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山西省生育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1%缴纳,个人不缴费。省直管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
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特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各级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体由各级统筹地区确定。
遇重大突发状况,部分社保费率阶段性下调 尽管社保缴费比例相对固定,但遇到重大突发状况,也会阶段性下调。比如,2009年,金融危机全球蔓延。为帮助受其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根据国家精神,我省采取暂时下调部分社保缴费比例等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当时我省规定,全省各市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为12个月以内。比如,当时由省级经办机构征收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6.5%降低到3.5%,降幅约46%,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社保缴费多少与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都有关
值得关注的是,社保缴费多少,不仅与社保缴费比例高低相关,还与缴费基数密切相关。因为社保缴费等于社保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的乘积。这就意味着,在当前社保缴费比例不变的前提下,缴费基数上涨必然带来社保缴费数额的上涨。
社保缴费基数又如何确定?省人社厅规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目前,我省已实施“五险统征”。这样,企业职工应当参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共五种社会保险费一并征收,杜绝以往企业只选择养老保险等一两种保险参保的情况,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社保缴费基数为个人工资有“保底线”也有“封顶线”
目前,我省社保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脑、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查询自己的社保权益,包括社保缴费基数等。
这是因为,社保费虽然是以个人工资为基础缴纳的,但缴费并不是没有限制,它有“保底线”和“封顶线”。省人社厅明确,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职工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职工缴费基数。这就意味着,2014年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一定会在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这个“保底线”至300%这个“封顶线”之间。
概括来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保底线”,或者高于“封顶线”这两种情况下,分别按“保底线”或“封顶线”缴费。除此之外,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若还是不符,则很可能意味着企业没有如实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反映,以维护自身社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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