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952126

湖北省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答疑

nocde
2.2K
前言:单位开收据办理转帐业务 1、参保单位在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科确认报销费用后,持本单位收入款收入据及银行帐号到财务科办理付款业务。市医保中心在收到申报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以短信形式通知经办人。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员在出院后一个月之内,按照《医疗费用申报表》填表说明,填写相应栏目,携申报表“第2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到商业银行各网点办理取款业务(初次取款需修改初始密码“888888”)。
单位开收据办理转帐业务
1、参保单位在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科确认报销费用后,持本单位收入款收入据及银行帐号到财务科办理付款业务。
(1)单位开据的收据必须是“财政”或“税务”统一印制的收据。
(2)收据上必须加盖参保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2、付款采用倒进帐方式,单位在交收据的3个工作日后到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去确认资金。(工伤、生育单位于次月5日前到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去确认。)
3、每月办理付款时间为11日-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医保紧急抢救和转院指南
参保人办理紧急抢救住院就医办理方法
1、可办理紧急抢救的病种:
参保人因病情危重,如急性心梗、脑梗、脑出血、急性外伤、急性中毒、急腹症等紧急抢救病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申请医保紧急抢救住院费用报销。
2、 办理办法:
在医院紧急抢救或住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或个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申请报告,单位盖章(灵活就业人员由社区盖章),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主要的能说明病情严重程度的检查)、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窗口申报。市医保中心在收到申报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以短信形式通知经办人。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员在出院后一个月之内,按照《医疗费用申报表》填表说明,填写相应栏目,携申报表“第2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
转诊或转市外就医办理方法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如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或因病情确需转到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治疗的,应由诊治科室提出申请,经科室主任、
医院医保办及分管院长同意后,由医院医保办通过医保系统向医保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员在出院后一个月之内,按《医疗费用申报表》填写相应栏目并加盖公章,携审核表“第2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费用申报窗口办理。
审核计算公式

报销后取款方法
转院治疗费用报销业务受理人员审验资料后,将所收资料清单录入系统后,并打印回执交经办人。每月20日以前上报的费用,次月拨付,可凭个人医保卡于次月20日后,到汉口银行(原武汉商业银行)领取现金。领取现金时,需修改原始密码,原始密码为888888。
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

办事依据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武劳社[2001]121号)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将一寸相片两张、书面申请一份(需单位盖章)、近两年门诊病历原件及最近一次住院的出院小结及相关检查报告原件交单位经办人,由经办人统一向辖区社保处申报;
2、社保处将合格及不合格者名单及鉴定表反馈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通知其到指定医院鉴定;
3、鉴定医院将鉴定结果反馈给参保人,社保处根据鉴定结果,通知符合条件参保人员的所属单位领取重症病历,单位将重症病历发放给参保人。
是否收费

办事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医疗保险武汉市内转院审批

办事依据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规定》(武劳社[2001]122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在外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武劳社[2001]123号)
办事程序
因定点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由三级或专科医院提出转院申请,转往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治疗: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如因病情确需转到市内转院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治疗的,应由诊治科室提出申请,科室主任同意后,报医院医保办及分管院长审批。
2、参保人持定点医院审批签章后的《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医保中心转院申报窗口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审验资料,符合条件者即时审批并签章,将一份《审批表》存档备查,另两份交参保人员,一份作报销使用,一份交定点医院存档。
是否收费

办事时限
自收到参保人员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以电话形式通知经办人。病情急、重的,如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等,可即时审批。由定点医院转诊的,即时审批。
办理单位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医疗保险武汉市内紧急抢救(转外地治疗)审批
办事依据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规定》(武劳社[2001]122号)、《武汉市城镇职工在外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武劳社[2001]123号)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院治疗、在职参保人员转外地治疗或在外地门诊紧急抢救(包括长驻外地、在职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在法定假期期间在外地紧急抢救);
2、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单位盖章(灵活就业人员由居住地社区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3、工作人员审验资料后,将资料录入医保核心系统,并打印回执交经办人。
是否收费

办事时限
自收到参保人员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以电话形式通知经办人。病情急、重的,如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等,可即时审批。由定点医院转诊的,即时审批。
办理单位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及慢性病待遇标准

病种范围
、重症疾病(7种):高血压Ⅲ期(伴心、脑、肾并发症)、糖尿病(伴感染或心、肾、眼、神经并发症)、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2、慢性病(19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儿童孤独症、脑性瘫痪、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的)。
申报办法
1、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辖区社保处申报),提交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一年病情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相关检验报告单和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易地安置参保人员提交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登记,并将相关资料报辖区社保处办理。
2、辖区社保处初审合格的,下发《武汉市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审批登记表》(以下简称《审批登记表》),参保人按规定填写。
3、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持《审批登记表》,到辖区社保处指定的医院鉴定病情。鉴定后,将《审批登记表》报社保处。社保处复审合格后,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为其指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并向参保人发放重症病历。
就诊办法
参保人持《审批登记表》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建档,建档后即可持社保卡和重症病历在该院治疗门诊重症(慢性)疾病。
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变更定点医院的办法
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只能在年审时变更一次,参保人将《审批登记表》自原定点医院取出,携社保卡、《审批登记表》和重症病历到辖区社保处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到新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建档即可就医。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及慢性病待遇标准

备注:大学生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种类和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执行上表有关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2]77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 THE END -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5400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4635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4528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574
完美人生2024
80岁前重疾双倍赔
3495
青云卫3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332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2148
大黄蜂9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00%
1764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1147
康顺人生2023版
重疾最高赔3次
654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