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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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拓宽了社会保险补贴对象范围,首次将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补贴对象。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自今年起,无锡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其缴纳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费的50%进行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凭个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至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申报和实名制登记,由街道(镇)人社所出具《无锡市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确认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从2013年起对经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单位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1年。截至今年三季度,市区累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64余万元,惠及92家企业243名高校毕业生。此项政策执行期限将延长至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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