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社保卡社保账户只能用于相关医疗行为
本网站于10月13日刊登了《药店“兼职”卖日用品?》,回应市民陈先生用在药店购买日用品不能和药品一起付款的问题。之后,不少市民致电市局,询问现在的社保卡社保账户能在什么地方使用?使用社保账户在药店购买日用品是否违规?对此,记者咨询了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
按照我国的,城镇建立个人账户,可用于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看病购药、健康体检,支付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为职工本人供养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费,但不能提取现金(退休参保人异地定居或参保人死亡除外)或挪作他用。这就是以前ic卡的个人账户。
目前,社保卡已替代了医保ic卡,社保卡的功能将更为多元化,每张社保卡内设了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社保账户承担了以前医保ic卡个人账户的职能,主要用于个人账户金划入,而金融账户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待遇发放,具备银行记账卡金融功能。如邓先生9月份在异地出差急病住院,经向参保地社保局备案后,他出院后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零星报销,报销的医疗费用将划入邓先生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内。此外,社保卡金融账户金额可以提取现金。
按规定,社保卡社保账户只能用于相关医疗行为。因此,市民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可以使用社保卡社保账户支付药费,但是社保账户不可用来支付市民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日用品的费用。
定点零售药店不依照处方调剂、以物代药、允许参保人用社保卡社保账户套取现金,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安装或转离本店社保卡pos机等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市民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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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近期,有参保人向市社保局反映:有不明人员致电参保人,称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除了实时结算部分外,还享受医疗费用另行补贴,要求参保人提供个人信息,且明确提出不要和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联系。
对此,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经办业务无需参保人在电话内提供个人信息。任何向参保人要求提供个人信息、金融账号信息的行为,基本可认定为诈骗行为。如有相关政策变动,市社保局会通过网站、新闻媒体或办事大厅张贴通告等形式公开发布。广大参保人不要相信此类诈骗电话,更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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