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和使用个人帐户时的电子凭证
1、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社会保障卡作为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和使用个人帐户时的电子凭证。
2、医疗费用结算的凭证参加医疗保险的市民到定点保险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或配药,或者到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报销医药费时,必须携带社会保障卡,并在挂号、付费、结帐或报销时,作为个人身份证明和进行个人帐户结算的凭证。注:⑴非本市常住户口,但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未领取社会保障卡之前,仍使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专用)卡。⑵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暂时无卡的人员,由市医保局另行发文规定。
3、提供医疗急救信息在市民要求医疗急救时,医院的医护人员可根据持卡人卡中的医疗急救信息,对持卡人提供医疗急救服务。
3、问:何时启用社会保障卡,如何使用社会保障卡?答:2001年8月,在黄浦、卢湾两个区退休人员中首先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功能,持卡人可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以及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的POS机上,进行联机或脱机使用社会保障卡。以后逐步扩大使用面,在全市范围内使社会保障卡全面替代医保卡。社会保障卡的其它相关功能,包括劳动就业、户籍信息管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社会救助等功能也将陆续开放。
4、问:为什么会出现医保磁条卡和社保IC卡两种卡?答:医保系统是整个社保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原来医保功能已安排进社会保障卡,但为了不影响医保改革的进程,在社会保障卡未正式进入实用前,先发放使用医保磁条卡。现计划于8月份起用社会保障卡逐步取代现正在使用的医保磁条卡,实现两卡并轨。
5、问:就医时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怎么办?答:在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磁条卡两卡并轨试点期间,就医、购药时可同时携带上述两种卡。如果持卡人手中的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专用读写设备上正常读写,持卡人可换用原医保磁条卡。
6、问:我手里有医保磁条卡和社会保障卡,两者是否可以同时用?答:在两卡并轨过渡阶段,有部分人员持有医保磁条卡和社会保障卡两种卡,但在使用时只能用一种张卡。情况一:在开通社会保障卡使用功能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应当使用社保卡;而在尚未开通社保的服务网点暂时仍可用磁条卡。到并轨试点结束后,将停止使用磁条卡,全部使用社保IC卡。情况二:部分户口不在上海,但参加上海医疗保险的部分职工,目前仍然使用医保磁条卡就医和办理结算,待条件成熟时,也可改用社保IC卡。
7、问:持社保卡到医院就诊时,应该如何使用?答:主要是在挂号、验方、结算等几个主要环节,必须持卡办理。
8、问:在同一个医院能否同时使用医保磁条卡和社会保障卡?答:不可以。在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医院和药店应当使用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但持有医保磁条卡的市民,在上述地点以及在暂未开通社会保障卡使用功能的医疗机构,可使用医保磁条卡。在同一个医院在就医和结算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张卡,不能交替使用两张卡。
9、问:在医院就诊或结算时,是否必须是本人持卡办理?答:一般情况应该由本人持卡办理就医或结算等事务。遇有陪同重病号或老人、残疾人看病时,可由陪同人员持卡办理挂号、结算,但陪同人员应同时出示自己的社会保障卡作办理记录,医院将查验就医人员和陪同人员两张社保卡。编辑:黄客 来源:东方网
M6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