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工作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城乡居民重复参加医疗保险问题,阳泉市在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登记工作结束后,由阳泉市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局、卫生局组织实施,及时完成了阳泉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工作。通过对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的261715人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登记缴费的565644人进行信息比对,发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1396人,其中:平定县有262人,盂县有177人,郊区有346人,城区(含开发区)有314人,矿区有297人。
在2015年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261715人中,经市医保中心内部核查,重复参保人数407人。主要有几下几个原因:一是城镇居民参保交费之后转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即先参加居民医保,后转入职工医保;二是重复交费,主要是在校学生,属于在学校或社区办理参保缴费信息录入以后,由于家长或学校不知情,又在社区或学校办理参保缴费。
根据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比对和城镇居民内部信息核查结果,最终确认扣减参保(合)1803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49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54人。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工作的进行,标志着阳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进入了一个由城镇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单独运行,到合作比对的新的阶段。
在以后的工作中,阳泉市将会继续加强参保(合)人员的审核管理,最大限度避免重复参保(合)问题,同时财政、人社和卫生部门将加强联系,加大联合审核的频率和力度,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合)居民的基本利益,保障基金的平稳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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