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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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初,桐城市本着“先试点、再展开”的原则,在安庆市各县区率先出台了《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此举标志着把握医保基金支出“总阀门”的付费总额控制的结算方式在桐城先行试点推开。
桐城此《办法》的制订,遵循“保障基本、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激励约束、强化管理”的基本原则,以部、省、市总额控制要求为框架,结合别地总额控制试点工作的经验,充分考虑到我市自身医疗水平、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以及医疗费用的合理增长,对我市总额控制试点的各方面工作做了详细规定。
其中,通过对人次人头比、次均费用定额等项目的科学设置,合理的确定了试点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并实行以年度结算及年度清算为主的弹性结算方式,增强了此项结算方式的可操作性,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同时,桐城市通过协议管理强化监管,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并按照医保政策进行不低于20%抽样或全面审核,防止和杜绝降低医疗服务质量、推诿重症患者等现象的发生,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桐城此《办法》的实施,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缓解医改新要求与医疗保险筹资规模相对有限之间的矛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力延续,也是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还是医保付费改革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为顺应医改迈出了坚实、具有探索性的一步。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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