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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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万宁市已于8月启动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交工作,比往年提前1个月,参保城镇居民缴费截止时间是2014年11月30日。
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交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均有所变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交标准调整为成年人每人每年从90元提高到1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从30元提高到50元。
在校中学生按未成年人缴费标准征收,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的上老年人和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城镇非重度残疾人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50%。
从2015年起,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35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是15万元。城镇参保居民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的分担比例是,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90%和1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75%和2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65%和35%。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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