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蚌埠市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物价局等多部门组织联合专项检查组,从2013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全市所有一类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指承担我市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二级以上定点医院。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相关综合部门的联动监督管理作用,同时邀请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参与,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现场检查和病案审查同步进行。本次检查主要是定点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保政策以及医疗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查处涉及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医疗救助金的住院、特殊病门诊和慢性病门诊中的违规费用和不合理费用。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时,同时发放定点医院满意度调查问卷,对医院医保服务满意度展开调查。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药品目录执行情况;参保患者诊疗知情情况;有无推诿拒收病人情况;冒名顶替就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以及医保基础管理等情况。病案检查主要内容: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等医疗服务质量情况;出院带药、门特和慢性病超范围记账等情况。
三是邀请异地医疗专家和本市医疗专家共同参与评价,并充分尊重评价结果。
四是将本次专项检查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将本次专项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医疗服务考核,所占比重为年终考核分数的20%。对于此次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除按照协议约定给予1-10倍违规金额的处罚以外,还要与年终基金结算和定额总量的分配挂钩,让违规行为得不偿失,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保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医疗服务协议,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待遇享受,合理有效地使用医保基金,杜绝、防范违规使用基金情况的发生。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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