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保局局长今天出庭应诉一宗行政案件
为东莞出台《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会议纪要》后的首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民告官”,不见“官”,可以说成了“民告官”案司空见惯的现象。而在今天开庭的一起民告官案件中,被告单位——东莞市社保局的局长、法定代表人梁冰将出庭应诉,这是10月29日市政府法制局和东莞中院行政庭签署《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会议纪要》后,全市首宗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出庭应诉情况列入行政考核
据统计,市政府2007年9月要求建立被诉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以来,过去6年仅有三名行政首长到庭应诉。
为了改变“民告官,不见官”的现状,上月末,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规定5种情形行政机关首长应当出庭应诉:本机关当年发生的第一宗行政诉讼案件;案件复杂,可能对本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法院建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首长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案件。
为了落实政策,上述通知规定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列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项目内容。行政首长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予以批评;情况严重的,由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依法行政起推动作用
梁冰说,东莞市践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首长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对推进东莞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东莞、和谐东莞,现实意义明显。“行政首长带头出庭应诉的本身,就既是领导带头示范,又是警示,对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也将会起到较强的触动和推动。我们坚决支持。”
“有充分理由相信,我作为社保局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全市33个镇街社保分局的负责人现场旁听,对进一步增强全市社保系统,特别是社保系统的领导层的依法行政、依法定程序行政的观念和更好地依法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将起到很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梁冰说。
“行政首长带头出庭应诉的本身,就既是领导带头示范,又是警示,对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也将会起到较强的触动和推动。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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