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附楼装修工程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附楼装修工程.广东佛山市建设工程 由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招标人的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附楼装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 3、工程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附楼装修工程; 4、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 5、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6、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7、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约180万元; 1779.5平方米 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项目批准文号:禅发改投【2009】102号、禅发改函【2009】58号、禅发改【2007】34号; 10、招标内容: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附楼内装饰、电气、消防工程施工; 11、计划工期: 45 个日历天(包括夜间施工)
二、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 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近三年内在完成2项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为2007年9月1日后,工程费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注册建造师(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登记或锁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三年内完成2项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为2007年9月1日后,工程费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并提供其在本单位连续购买社保一年以上的证明; 5.近三年无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或建筑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记录。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投标。 7.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三、 投标报名 1、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原件、法人代表委托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时间: 2010年 11 月3日 14 时至 11 月 10 日 11 时30分 (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3、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资格审查资料要求但不限于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⑵.法人授权委托书; ⑶.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在完成2项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为2007年9月1日后,工程费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和对应的客户验收评价; ⑸.拟派出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职称证、业绩。 ⑹.企业负责人(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B证)和拟派专职安全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凭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玫瑰西路7-11号二楼211 ,联系电话:0757-83364198 0757-83819255-607 )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图纸、预算书押金每套人民币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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