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缴费满一年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但许多人并不清楚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实惠。那么,《社会保险法》究竟为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解决了哪些难题呢?本周本报开设专栏,邀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您解析《社会保险法》亮点。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一旦失业,职工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越长,但是,失业保险金如果中断或欠费,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职工要跳槽,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会不会作废?对此,《社会保险法》都做出了利好规定。
不连续缴费 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分析: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副处长门雁平说,《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杨师傅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虽然欠缴了1年多的失业保险费,但他本人已经符合前两个条件,因此可以申领。
其他亮点
门雁平:职工个人失业关系的转迁是指职工个人从甲地迁到乙地后,过去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和缴费年限继续有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也继续保留。
参保期间,职工个人转移就业的,直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即可。失业期间,职工转回居住地的,直接回居住地按当地标准申领失业金。
门雁平:按照当前的政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可同时领取相当于失业保险金10%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纳入医保后,停发医疗补助金,其医保个人账户将每月或每季度划进一部分资金,划入个人账户金额应不低于原医疗补助金水平。同时,失业人员因病住院,可以享受医保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目前,全省有49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2万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省人社厅正在制定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具体办法。
快问快答
省人社厅:不可以。生育保险的主要作用是为因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省人社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参保女职工全额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并报销医疗费。
按照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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