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惠及;四大群体
昨日,从省人大执法检查南阳市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作汇报会上传来好消息,涵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覆盖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四大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在我市基本建立。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相继出台多项涉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方面的意见办法,在实现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相继实现市级统筹,妥善解决了2.8万名“五七工”、家属工、老知青、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78亿元,基本解决了全市335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4万多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去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合并实施,我市13个县市区城乡居民首次实现了由靠地养老、养儿防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9.6万人,基金征缴5.25亿元,确保了133.2万人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在参保人数和享受待遇人数上均位居全省第一。
自2005年至2012年,我市连续8年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全市14.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0.87元,达到月人均1491元;连续两年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12年,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0万元和20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得到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大幅提升,目前达到每月880元。到2012年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总数达921.6万人,比2010年增加489.9万人,增长率为113.48%;全年实现基金收入50.42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18.47亿元,增长率为57.8%。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持续位居全省第三名。
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基本建立,使社会保险充分发挥了社会发展“稳定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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