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33
明天起,修订后的《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2009年老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不再提“总量控制”,申请条件也有所放宽;但日常考核也更加严格,新办法罗列了12种违规行为,只论有无、不管涉及金额或人数,其中,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处罚最重,只要有一次即被直接取消社保定点资格。一旦取消,三年内不接受社保定点资格申请。
取消较多限制放宽准入门槛,对比2009年的老办法,新办法首要变化即不再提“总量控制,择优选定”。
依据老办法,市劳动部门(人社部门前身)按照参保人数与定点医疗机构数10000∶1的比例实行总量控制,而新办法删除了这一条款。“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了,以方便参保人就近就诊。”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人士如是解释。
具体申请条件上,新办法沿用老办法规定,主要是在执业年限、营业面积、执业医师数量等方面做出要求,但门槛有所降低。比如,对申请社保定点的门诊医疗机构,老办法规定,“使用面积必须在300平方米以上”,而新办法则换成“建筑面积”,并具体细分为:综合门诊部的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专科门诊部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新办法还取消了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量限制。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人士解释,这主要是为进一步体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宽进”原则,另一个原因是老办法这一规定操作性不强。
M6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