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新社保政策;大病险;不仅保大病;还保意外伤害
10月1日起,东莞新社保政策将正式实施,新的社保体系将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自此,我市将不再有“金卡”、“银卡”之分。近日,《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已正式下发。
缴费半年才可享补充险待遇
社保新政打破了“金卡”、“银卡”界限,将原“金卡”模式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统一调整为“银卡”模式,实现“基本险”层面的险种构成、缴费、待遇等全市统一。
同时,为了保证“金卡”参保人原有待遇不降低,原“金卡”高于“银卡”的缴费和待遇,调整列入补充医疗保险。经调整后,“补充险”部分由“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补充医疗保险(即医保个人账户)”组成。
10月1日以后,在待遇标准方面,对原“金卡”参保人来说,主要是增加了“基本险”在社区门诊70%的报销待遇。对原“银卡”参保人来说,增加了选择参加“补充险”(包括住院和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的可能和权利。
根据新政规定,“基本险”参保人要需要连续足额缴纳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才开始享受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医保个账的,则从缴费当月起可享受医保个账待遇。
“大病险”接受公益慈善资金
新政实施后,所有“基本险”参保都将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不再另行缴费。
根据《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不超过上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5%,此外,还可接受公益慈善等多渠道来源的资金。
市社保局统计,2013年度东莞市大病险支出总额拟控制在2亿元,今后将视实施情况调整。
“基本险最高支付限额是20万元,而大病险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30万元。”市社保局表示,也就是说,10月1日以后,“基本险”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可达50万元。
《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中还明确,“大病险”除了对参保人重大疾病进行保障外,还对参保人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偿。
M6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