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10月起可申请大病保险
10月起,参加咸阳城镇职工医保的市民将可申请大病保险,参保城镇职工年度内个人自付部分中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最低报销60%,最高可达85%。
大病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用缴。
昨日,从咸阳市医保中心获悉,今年年初制定的《咸阳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将从10月开始正式实施,该细则根据《咸阳市城镇职工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制定,意味着参加咸阳城镇职工医保的市民从10月开始就可以申请大病保险。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资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月8元,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提取,城镇职工个人不用缴费。大病保险用于解决城镇职工2013、2014参保年度内,个人自付部分中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合规医疗费用指的是年度内符合咸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补助支付后剩余费用,像超过医保床位支付标准费用、某些有限价材料的超额部分,都不算合规医疗费用,在审核时将从自付部分中剔除。
咸阳市医保中心网络信息科科长张晓璐说:职工大病保险是按照自然年申请的,以出院时间为准,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不管你什么时候住院的,如果出院时间在当年度,就可申请当年度的大病保险。 张晓璐说。2014、2015年度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参保人员要求变换参保险种时应告知参保人员先报销上一年度大病保险费用。参保人员参保险种在2013、2014年度发生变化的,以当年12月31日参保所属险种享受相应的大病保险待遇。超医保最高限也可办大病保险《咸阳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细则》中规定,参保城镇职工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部分中,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最低可报销60%,最高则可达85%,10月起参保职工个人可持医疗保险卡,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
张晓璐举例说,假设参保职工今年住了两次院,第一次报销完自付部分花了2000元,第二次自付部分花了18000元,共20000元。参保职工申请了大病保险,经过审核发现,自付部分的20000元全部是合规费用,按照政策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该参保职工就能报销10000元的65%。
咸阳市医保中心监督检查科科长冯锡亮介绍,以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35万元,超过35万元的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完全承担,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后,超过35万元部分,就能按《细则》规定予以报销。张晓璐补充到,这也是按照年度内执行的,并且大病保险上不封顶,只要申请,并且超过35万元的部分是合规费用,就能按照比例报销。
冯锡亮说,咸阳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办法规定的个人月缴费标准为8元,参保职工个人缴纳,也就是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8元个人不用缴,而大额医疗补助的8元参保职工需自己缴纳。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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