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的实施意见
无过错损害救助与医责险、医疗意外险同步推进把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及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结合起来,建立全新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风险共担机制。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出台《关于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的实施意见》,优化重组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据悉,《意见》由该市卫生局、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财政局、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风险共担机制包括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两险”)及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两险”投保人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保险费列入运营成本。“两险”以商业保险公司为承办主体,作为政策性保险,确保保险费率和赔付标准公平合理,保本微利。保险金给付对象为患者或其近亲属。承保公司赔付时,直接向患者或其近亲属支付。
目前无过错医疗风险缺乏分担机制,也是医疗纠纷发生率日趋增高的主要原因之一。镇江市规定,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金由医疗机构出资、社会捐赠、救助金利息等构成。各医疗机构按年门急诊量每人次0.2元和年出院量每人次5元的标准出资。镇江市财政局为救助金的监督管理机构,在市卫生局设立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该市患者权益研究会负责受理、审核救助申请,确定救助金额,定期向社会公布救助情况。申请救助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患者遭受的损害与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对患者医疗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损害导致患者死亡或五级(含五级)以上伤残。救助金额根据损害程度确定支付标准,死亡或一级伤残不超过3万元,二级伤残不超过2.5万元,三级伤残不超过2万元,四级伤残不超过1.5万元,五级伤残不超过1万元。镇江市卫生局局长林枫介绍,为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该市成立了城区医患纠纷矛盾调处服务中心。
该中心由市政府主导,由司法部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承保公司理赔服务部门、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事机构和辖区法院的巡回法庭等组成,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委托相关行业学会负责管理。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第三方平台,该中心提供24小时服务,接到报案电话后,将迅速赶赴现场受理案件,及时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移到院外,并全程参与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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