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原则与往年的区别
从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获悉,8月16日起进入烟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集中缴费期为8月16日至9月30日。
综合对比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原则,发现与往年集中缴费有着诸多不同。
一、缴费起止时间不同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次性征缴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计15个月的医疗保险费;而往年征缴的是当年10月至次年9月计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据了解,自2012年起将城镇居民参保缴费起止时间调整为自然年度。在校大学生起止时间以学年为准。为保证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连续性,2011年度8、9月份为集中缴费期,一次性征缴2011年10月至2012年15月的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金额不同受缴费起止时间的变化,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也发生了变化。
一般未成年居民50元,低保、重残人员12.5元,“三无”人员6.25元。
一般老年和成年居民缴费金额分别为187.5元和350元;低保、重残人员45元,“三无”人员22.5元。
而往年的缴费金额为:
未成年普通居民40元,低保、重残人员10元,“三无人员”5元;
成年普通居民280元,低保、重残人员36元,“三无人员”18元;
老年普通居民150元,低保、重残人员36元,“三无人员”18元。
三、学生参保更加细化随着技校、大学等学生群体加入到城镇居民医保的序列中,烟台市城镇居民医保有关学生参保缴费原则更加细化。高中、中专及技校应届毕业生的医疗保险费由本年度的10月1日缴至2012年9月30日,共计40元。以后年度集中缴费期,同样只需缴纳毕业年度1-9月份的医疗保险费。
大学生的缴费和医疗保险待遇起止时间以学年为准,调整为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在校学生由均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及缴费手续。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自2008年实行至今,全市参保居民已达80万。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在接受“网上民声”部门访谈时表示,2011年烟台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全面上调,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随着参保居民的稳步增长、政府补助的不断提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下一步大幅度提高参保居民医疗待遇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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