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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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黔江区扶贫办召集各乡镇扶贫工作相关人员,举行建卡贫困户医疗补充保险培训会,就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区扶贫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的建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群众占比达30%以上。民政、医保等部门现有的大病救助政策主要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群体,而对贫困户则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大病救助政策。
为了降低建卡贫困户就医压力,重庆市扶贫办将在巫溪、彭水、石柱、武隆、秀山、丰都、巫山、万州、黔江、南川、潼南、江津、荣昌13个区县进行试点,由当地扶贫办全额为参加当地基本医保和大病医疗保险的建卡贫困户,购买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主要针对贫困农户,参保对象必须是新一轮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重点解决建卡贫困户中18岁以上人员,大病重病且在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自己承担的费用超过1.2万元。保险起付标准1.2万元,按比例分段赔付:自付费用1.2万-5万元,按40%比例给付;5万-10万元,按50%比例给付;10万-20万元,按60%比例给付;20万元以上,则按70%比例给付。重点缓解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造成的经济负担,费用越高,报销越大。参保对象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付20万元。
M6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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