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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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社发〔2013〕1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12〕99号)和《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均可提出申请建立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行业协会、企业集团或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建设技师工作站。
3.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依托其所在单位申请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时间及其它要求
1.申请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于7月15日前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3楼,电话:25942980)。
2.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条件需符合《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文件要求。
3.本通知及申报表格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深人社规〔2012〕23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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