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走在全国前列
“想不到能报这么多,想不到能报这么快,想不到还有二次报销。”说起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72岁的下岗老人赵桂花连用三个“想不到”。去年7月,她突患心脏病,住院治疗花了14.5万元。按她自己的说法,本就生活拮据的她,若没有大病医保,“这病压根看不起”。
据报道,我国将于今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而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作为江苏省5个先行试点城市之一,我市早已从2013年7月开始实施,11月份开始正式进入实际赔付阶段,走在全国前列。
目前,我市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数量达到420万人以上,截至去年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惠及1684人,报销804.7万元;新农合参保人中符合大病保险的赔付金额,已达2000万元左右。
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科长王晓燕介绍,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大病保险赔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在医保结算年度内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按50%支付;6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60%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5%支付。2013年7月1日至12月17日期间,符合政策的出院患者,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市民卡、银行账号,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大病保险受理报销业务;2013年12月17日以后,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结算信息系统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医疗救助系统相衔接,居民大病患者可直接凭卡就医,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无需往来报销。
赵桂花算了一笔账:“生这一病,一直在担心住院费的事儿。但是最后,竟然报销近11万块钱,我自己只掏了3万多一点。这么好的事,连做梦都没想过。”据了解,作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赵桂花享受到城镇居民医保统筹支付90283.52元、大病保险支付18097.95元,报销比例近75%。“一生大病,就觉得这医保卡比身份证还重要。”赵桂花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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