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51.28万被征地人员被纳入社保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市人社局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制度“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作用。 被征地人员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六合区马鞍镇汤营村的杨庆松,去年一次性补缴了4.6万元社保费参加“社保”,当年9月就因重病住院治疗,医疗费总共有8万多元,出院时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统筹为其支付了7.5万多元,他个人只交了6093元。
杨庆松高兴地说,“多亏办理了‘社保’,给我报销这么多医疗费,心里感觉暖烘烘的,再也不用为住不起医院犯愁了”。 据了解,自1983年以来,全市一次性货币化安置被征地人员累计有近52万人,如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这一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让被征地人员进入城镇社会保障、提高保障水平,是对被征地人员最现实、最直接利益的保护,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经过反复调研论证,2010年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明确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建立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有51.28万被征地人员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这也标志着我市被征地人员彻底改变了原来单一的养老保险模式,实现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全覆盖,真正从农民变为市民,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2080元 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58.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这是南京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次调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245元,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2080元。“老军工”、“老职工”、“老知青”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待遇也相应提高。 我市还大幅提高职工医保门特待遇水平,门特报销比例提高至89.2%;降低大重病住院患者个人负担,提高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助标准,为5000多名参保人员发放“二次补助”款项3685.08万元;提高退休人员每月个人账户最低划账额;提高居民医保待遇,增加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增加10—20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5%和70.5%。 全市社会保险“五险”累计参保人数达1227万人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进一步完善市、区县风险共担、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抓好新成立单位、餐饮服务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和人群参保扩面工作,继续完善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实时监控预警管理系统。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累计参保人数达1227万人,共征收社会保险基金175.5亿元,全市五项基金累计结余334.58亿元。 此外,全市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提升。今年5月,市人社局组织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迎青奥、健身行”登山活动,6月份组织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观看电影,7月份开展“夏送清凉”走访慰问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1.4万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享受“四走访、五慰问、六服务”等社会化管理服务及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据统计,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第二轮免费体检达44.5万人,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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