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与养老金计算

缴费标准:北京作参照 社保缴费有两个重要概念,分别是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区域间的缴费标准大同小异。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在我国各个区域之间,社保的缴纳与领取情况并不一致,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当前上海、北京、深圳的单位缴纳比例分别为21%、20%和13%。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这是因为,在我国社保制度统筹建立的过程中,并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而是从区域统筹开始,在发展初期表现出高碎片化特征。 ※统筹地区也叫统筹单位。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达到一定人口数的县(市)也可以作为统筹单位。这样一来,县(县级市)、设区的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可以成为统筹地区,致使其数量一度高达2000多个。
以为例,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而同属苏州管辖的相城区、吴中区、园区与苏州市区分别是独立的统筹区。 ※ 区域间的统筹情况存在差异,目前,确定已实现省级统筹的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陕西等。五险的统筹程度也不相同,基础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省级统筹,但基础医疗保险等的统筹层次大多局限在市级。 缴费基数 社保缴纳应以职工的税前工资为基础,但工资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低有高,低的只能到法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高的可以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几十上百倍。
为了减小差异,因此规定了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纳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3000元。 ※ 在通常情况下,职工缴费工资的确定并不采用当月实发工资额,而是采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以北京为例,每年4月1日前,单位人力部门会确认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当年4月到次年3月的社保缴费基数。 ※ 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6个部分组成。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取暖、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缴费比例 虽然区域间存在一定差异,但大多数统筹地区的缴费比例与北京市差别不大(北京市2014年的五险缴费比例见图1)。以天津市为例,其最新缴费比例为养老28%、医疗12%,失业3%、生育0.8%、工伤0.5%,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的44.3%,与北京市极其接近。 表1列示了深圳市当前的五险缴费比例,可以看出总体低于代表全国水平的北京市,这与深圳作为一个新兴城市历史负担较低以及全市工资水平较高有关。
表2~表4反映了北京市、上海市和深圳市历年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变动情况,以供大家参考。
图1 北京市五险缴费比例 表1 深圳市五险缴费比例/数额 险种缴费比例/数额 合计单位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适用于深圳户籍) 22% 14% 8% 基本养老(适用于非深圳户籍) 21% 13% 8% 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 0.8% 0.6% 0.2% 劳务工医疗月缴费12元,其中单位缴费8元,个人缴费4元 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12% 12% 12个月 18年失业保险1% 单位人数 40%(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生育保险综合医疗参保人0.5% 0.5% 0 住院医疗参保人0.2% 0.2% 0 劳务工医疗参保人无 注:深圳的五险缴费基数与其他地方有所不同,具体请参看相关文件。
表2 北京市1986~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执行日期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企业缴费 职工其他人员国有集体外商投资合作总社劳服个体 1986年9月1日起11.5 16.1 1987年1月1日起13.5 20.5 1987年5月1日起15 24 1989年1月1日起临时工3 临时工工资总额的18 1989年2月1日起16 1991年5月1日起16 25 1992年8月1日起25 12.5 1992年10月1日起2 1992年10月1日起18 27 16 27 14.5 1994年1月1日起5 5 19 27 17 27 19 1996年4月1日起5 19 19 19 19 19 19 1998年7月1日起5 19 19 19 19 19 19 1999年1月1日起受雇人员6 雇主14 2002年12月12日起8 20 14 2007年1月1日起8 20 雇主20
表3 上海市1993~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年份年平均工资/元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 城镇农村外省市 (一次性综合保险) 大城镇小城镇 1993 5652 22.5 3 1994 7404 1995 9276 4 1996 10668 1997 11424 5 1998 12060 1999 14148 6 2000 15420 2001 17764 2002 19473 7 2003 22160 8 2004 24398 22 17 2005 26823 2006 29569 2007 34707 2008 39502 22 10 2009 42789 22 2010 46757 2011 51968 2012 56300 22 2013 21
表4 深圳市1992~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执行日期缴费金额计算公式(元/月) 缴费比例(%) 计入比例(%) 单位个人个人账户统筹账户 1992年7月31日前正式工:418 19% 临时工:150 19% 19 19 1992年8月1日起月缴费工资 21% 11~16 10~5 16 5 1996年7月1日起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19% 14~15 5~4 13 6 非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10% 7 3 7 3 1999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17% 12 5 11 6 非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10% 7 3 7 3 2001年2月1日起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4% 9 5 11 3 非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13% 8 5 11 2 2006年8月1日起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19% 11 8 8 11 非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18% 10 8 8 10 2013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22% 14 8 8 14 非本市户籍:月缴费工资 21% 13 8 8 13 社保我来算:基本养老金 算或不算,养老金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这是很多人对于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看法。
诚然,养老金深奥的计算公式加之让人看来难以触及的规则条款,让人们不得不敬而远之。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城市工薪阶层尤其是企业职工来说,养老保险每个月都确实地和他们发生着关系,而在面临难以逃避的退休时,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更是扮演着难以替代的角色。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由3个部分(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第一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社保养老金,企业职工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这一部分直接相关。被称为社会基本养老金的这一部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3部分共同构成。 ※ 这里的基本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不是一个概念,基础养老金只是社会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也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新的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是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简言之,决定基础养老金多少的因素有: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这2项的水平越高,基础养老金也就越高。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是退休人员历史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到个人账户上的金额的本息合计。计发月数指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时根据退休职工的年龄来计算的发放养老金的月数。
通俗些讲,人们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将在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内完全发放。退休年龄与计发月数的对应情况见表5。如某人55岁退休且退休前达到了规定的缴费年限,那么他个人账户内的养老金将分170个月(14年零2个月)全部发放。目前,我国的养老金计发月数是由平均寿命与退休年龄的差决定的。 表5 相应退休年龄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周岁计发月数/月退休年龄/周岁计发月数/月退休年龄/周岁计发月数/月退休年龄/周岁计发月数/月 55 170 59 145 63 117 67 84 56 164 60 139 64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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