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出台措施努力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近日,海东行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对区内单位及个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地区成立了由行署分管专员为组长的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各县政府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明晰人社、财政、审计、监察、新闻媒体、地税、工商、安监、建设、交通、国土、国资、教育和企业主管等部门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求各级政府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和完不成社保扩面任务的,在晋升职务、评先评优、奖励年薪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执行情况依法监察,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对不参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办年检手续,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其依法参保缴费;建设主管部门对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不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单位产权转让,资产变现时将资金收入首先列入清偿社会保险欠费,对已改制破产企业欠缴和预留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划拨社保经办机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督促用人单位清偿各项社会保险欠费,对于被依法征用土地的农民,及时足额向社保经办机构划转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行署对全面或超额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的县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还将开展参保、缴费企业 社会保险守法诚信企业 进行遴选评比活动,由地、县政府适时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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