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协会商讨惩治“保险黄牛”之策
长期以来,在保险行业有一种以欺骗方法使被保险人转让其索赔权利,并通过非正当手段从保险公司获取暴利的“职业”,这种“职业”被称为“保险黄牛”。他们多活跃在城乡结合部,利用那里群众意识淡薄、“人情社会现象”严重和政务公开性较差的特点,操纵伤残等级鉴定,大肆牟利……近日,青岛市律师协会与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座谈会,探讨如何打掉这一“毒瘤”。
加强协商、提前介入切断“保险黄牛”利益链
“多数情况下,"保险黄牛"会向被保险人夸大保险难度,造成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误解与不信任,并通过不正常手段扩大伤残鉴定等级、虚构户籍证明、编造虚假误工及护理证明,造成受害人损失虚高,严重侵害保险公司的利益。此外,他们通过截留被保险人的理赔款,要求额外支付所谓诉讼费及律师费等方式,严重侵害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黄牛"一般不具有相关法律资质,其向被保险人夸海口许诺的做法还造成正常律师代理市场混乱。”一家保险公司代表阐述“保险黄牛”的危害。
座谈会上,各保险公司代表及青岛市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律师轮流发言,对治理“保险黄牛”乱象提出建议:“保险行业与律协对"保险黄牛"行为应做出明确界定,与司法机关达成共识,使打击"保险黄牛"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和针对性,将已确定的"保险黄牛"排除在行业外,并请求司法行政机关对非法及代理机构给予处罚。同时,从民事诉讼代理资格的角度杜绝"保险黄牛"的出现。保险行业协会应组织保险公司共同加强协商提前介入,加大保险公司理赔政策宣传力度,使群众能及时、准确地知晓,发挥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的作用,切断"保险黄牛"的利益链条。”
加强沟通、设置惩处机制进一步规范鉴定市场
“不久前,市民郭某遭遇车祸,其尾骨骨折、脑震荡、头皮裂伤,经我市一家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被评定为某级伤残。脑震荡评定为该级伤残是明显夸大伤残等级,操纵鉴定的"幕后黑手"就是"保险黄牛"。”一家保险公司代表称,“从此案的鉴定报告看,对申请人受伤前后的情况,该鉴定所多依据郭某的自述及其亲属、邻居的说法,对他受伤前智力精神情况的判断缺少客观依据。”
对此,与会人员提出建议:“可以与司法部门沟通,规定精神病伤残鉴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时间至少在受伤一年以后且有医疗机构的治疗记录才可以进行。所有精神病评残必须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陪同,并允许全程录音录像,做到程序公正、公开。在大连,保险行业协会与主管司法鉴定所的上级部门共同牵头,组织保险公司等会员单位,每季度给各司法鉴定所统一打分,并设置惩罚机制,分数较低的鉴定所将被取消资质。
我们可以借鉴这一做法,定期对有资质的鉴定所评分,统一标准,这样能很好地规范市场,让鉴定所和保险公司获得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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