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对账单开始邮寄;专家解读如何看懂呢?
重点核对月缴费工资够不够数
从今天起,2013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邮寄工作正式启动,参保的在职职工将陆续收到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寄出的2013年度社保对账单,近2万名已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对账单。
但是,很多参保职工对于社保知之甚少,除了知道每月的工资条上有一项是社保扣费之外,对于5项保险各交了多少钱,交得够不够等问题还是一知半解。往年,总有不少人拿到对账单之后,看着表格里面密密麻麻的一溜数字感到一头雾水,不知道该如何看懂这张单据。记者请教了社保专家,来为大家解读如何看懂社保对账单,并检查自己的社保缴费信息是否正确。
在这张粉红底色的对账单上,列着一张大表。重点要看的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一项。
根据职工的收入高低,月缴费工资一般划为三档:
1、本人实际工资收入。这一标准适用于收入中等的人群,他们都是按照自己上一年度的实际收入为基数缴纳。
2、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适用于收入较高,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参保人员。
3、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40%(养老、失业按照40%,医疗、生育、工伤按照60%)。这一标准适用于收入较低,未达到平均工资40%或60%的参保人员,他们按照基数的40%或60%缴纳。
缴费工资
为何分两段
细心的参保人员会发现,在社保对账单中,1至3月“申报的月缴费工资”与4至12月的并不相同。这是因为社保缴费年度为每年的4月至次年的3月,而对账单核对的是上一自然年度,即1至12月。
因此,在2013年度的对账单中,1至3月的缴费工资是按2011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而4至12月是以2012年度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因此,核对时需要分段比照2011和2012两年的工资。
五险缴费
怎么算数额
在“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一栏中,按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项目,单列了五项保险的缴费金额。
这里介绍一下缴费金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大病统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基数按照单位工资总额计算):0.5%、1%、2%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个人不交钱。
用“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保险的缴费比例,即可得出缴费金额,之后再和表格当中的数字进行比对,看看自己交的钱数对不对。
因为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全部是单位缴费,因此表格中显示的是单位缴费数额。
最下方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年结转”一项,显示的是此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本息合计,“养老保险本年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合计”是上面一列当年养老保险个人每月缴费数额的总和。
以上两项相加,再加上后面注明的“本年利息”,就能得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合计”的数额了,参保人员可以核对一下计算结果是否相符。
防范雇主违规
重点核对工资
虽然社保政策对每种情况的缴费基数都有一个明确的划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社保缴费的大头是企业出,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为了降低人力成本,而在社保缴费基数上面搞些小动作。他们会在上报社保缴费基数时将员工收入低报,这样就可以少缴社保费用。
不少劳动者都曾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的月工资在五六千元甚至七八千元,按照规定,企业应该以自己的实际工资为基数来缴纳社保,但实际上,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只按照缴费标准的“低线”,也就是社平工资的60%来缴纳。这样一来,虽然每月被扣的社保费少了,但按照社保“多缴多得”的原则,员工退休之后的养老待遇也就相应差了一大截。
《2012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的调查显示,只有31%的单位做到了合规缴纳,统一按最低基数缴纳的占到近1/3;而民营企业和50人以下小规模企业尤为严重,合规缴纳占比不到20%。
为了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参保人员需要重点核对这个“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和自己实际的工资水平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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