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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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公务员奖励实施方案》,经局党组审定,决定对王大志等35名公务员予以奖励。奖励人员名单和奖励种类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嘉奖人员(34人) 王大志、叶文红、叶宁、甘海、刘平华、孙从争、孙煌辉、苏亨数、李少岳、李丹、婷、李俊彦、李雄英、李瑄、杨裕贤、吴卫华、吴军军、邱潇、何升、张振成、张凌玮、张谦、陈蓝蓝、林佩君、林家乐、红、康跃飞、梁秋、梁德昌、彭静、蓝波、熊慧敏、黎泰甬、魏祺琪。 二、记三等功人员(1人) 周宽山。
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至6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奖励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4131室,邮编:518026,电话:0755-82101226,传真:0755-8200206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给予奖励的,不予奖励。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奖励情形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给予奖励。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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