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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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8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城镇职工实施办法》(永政发[2011]13号)文件规定,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从以前的财政代扣转变为由单位直接向医保中心缴纳,且医保费缴费基数提高(含津补贴),征缴任务加大,任务120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00万元,工作量明显增强。面对新的要求,中心为了确保全县职工医保费及时入库,保障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采取超强措施,迎难而上,全力组织清缴。一是强化征缴意识,明确职责任务。中心成立了专门征缴小组,负责各单位医保费测算、打单和催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征缴工作顺利推进。今年医保费征缴政策有微调,缴费基数与缴费方式发生变化,中心通过新闻媒体、张贴通告、下发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并对来中心办事的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或是参保个人提出的疑惑,中心征缴小组人员都积极主动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三是主动上门催缴,保障医保费足额入库。从五月份开始,全县执行新的医保缴费政策,为保证医保费及时入库,中心结合平时缴费与集中缴费的方式,采取下发催缴通知单、上门催缴服务、电话热线催缴等多种形式向参保单位征缴医保费,收到了明显效果。截止六月底,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完成征缴969万元,占任务1200万元的80.75%,生育保险完成征缴42万元,占任务40万元的105%。?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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