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网友咨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报销获回应
近日,一位来自四川省自贡市荣县的网友给省长留言,就自己情况咨询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问题。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回应,称目前,荣县新农合属于县级统筹,参合群众在异地住院治疗包括在成都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还不能实现实时报销,需持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回荣县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目前,因短时间内还不能实现异地住院即时结报。根据您长期居住在成都的实际情况,建议您可与当地医保部门联系,申请参加当地医保,如果能参加当地医保,住院后起付线会更低,报销比例也相对更高,同时也可以减少从成都到荣县往返时间和费用。
【网民留言】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自贡市荣县农村户口,参加了农村的新农保。现在长期留在成都给子女照顾小孩,由于户口在老家农村,不能在成都购买医疗报销。请问我在成都看病能否在成都实时报销医疗费用?具体的政策有没有相关文件?烦请领导能够详细回复,非常感谢!答复意见:网友:
您好!您留言咨询“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问题,荣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及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目前,我县新农合属于县级统筹,参合群众在异地住院治疗包括在成都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还不能实现实时报销,需持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回荣县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一)报销政策:县内定点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80%;县内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市卫生局确定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50%;省卫生厅确定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
(二)报销流程:凡在县外打工、暂住人员住院(含转院)的,应先报告户口所在地中心卫生院或由指定的卫生院(所)备案(急诊病人可在入院后72小时内报告),返乡后(一年内)持相关资料办理补偿。户口在旭阳镇、铁厂镇、东兴镇、高山镇、墨林乡的,由旭阳镇卫生所负责备案和办理补偿,联系电话6208650;户口在长山镇、来牟镇、保华镇的,由长山中心卫生院负责备案和办理补偿,联系电话6701234;户口在双古镇、观山镇、复兴乡、于佳乡的,由双古中心卫生院负责备案和办理补偿,联系电话6801450;户口在乐德镇、过水镇、古文镇、河口镇、古佳乡的,由乐德中心卫生院负责备案和办理补偿,联系电话6501409;户口在新桥镇、度佳镇、东佳镇、正紫镇、金花乡、雷音乡、古佳乡的,由新桥中心卫生院负责备案和办理补偿,联系电话6600303;户口在双石镇、鼎新镇、望佳镇的,由双石中心卫生院负责备案和办理补偿,联系电话6900410;户口在留佳镇的,由留佳卫生院负责备案和办理补偿,联系电话6790999。
(三)报销需提供的资料:就诊医院正规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原件,以及患者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医疗证、代办人员身份证等资料,外伤患者还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和外伤病因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由指定的卫生院(所)办理补偿。 目前,因短时间内还不能实现异地住院即时结报。根据您长期居住在成都的实际情况,建议您可与当地医保部门联系,申请参加当地医保,如果能参加当地医保,住院后起付线会更低,报销比例也相对更高,同时也可以减少从成都到荣县往返时间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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