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四个患病家庭购买假发票骗取医疗保险43万6人被判刑
日前,安塞县系列涉嫌医疗保险诈骗案,经当地检察院依法起诉,一审宣判。判处曹某等6人有期徒刑五年、三年不等,并处罚金。2011年,家住延安市安塞县的曹平的儿子不幸患上了尿毒症,曹平家以务农为生,本来家境不富裕,面对换肾手术100多万元的巨额医疗费,四处举债。2011年7月的一天,曹平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给其儿子治病期间,无意间看到办理假发票的野广告,通过电话联系到一个自称“王鹏”的人,花费500-1000元不等的价格,以儿子曹小某的名义购买了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虚假医疗发票7张,在安塞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报销了相关医疗费用。
初次诈骗得手后,曹平随后以妻子李某某、女婿韩某、母亲李某的名义购买了西安西京医院虚假医疗发票及相关住院信息资料,多次在其老家安塞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予以报销,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费用补助共计20多万元,骗取的所有费用都用于其儿子后期治疗。其女婿韩某在明知是假医疗发票的前提下,去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帮助岳父曹平办理报销事宜。安塞籍农民罗某,李某、白某忠,白某宁等四人从2011年至2012年,采取同样手段,先后在安塞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共计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费用23万多元。
2013年7月,安塞县检察院调查其他案件时,侦查发现这一系列涉嫌医疗保险诈骗案件,全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上述案件经公安机关再次侦查,安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后,审判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购买伪造的住院资料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票据,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费用补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6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骗取的款项全部用于治疗,并非挥霍浪费,故对6被告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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