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构建三级服务平台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水平
安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和参保率分别由2010年的29.30万人、80.92%稳步提升到2012年的33.86万人、91.43%,参保率居全省县市前列。
一、创新四项参保办法努力提高参保水平
一是增设缴费档次。设置100—1000元10个参保缴费档次,满足不同群体参保需求。
二是提高补贴标准。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加发1元;对选择6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按高出600元档次部分的2%增加补贴,激励参保对象长缴、多缴。
三是增加补助项目。对重症残疾人,由财政按最低档次100元的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对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人员,市政府给予其家属800元的丧葬补助。
四是采取多种缴费方式,引导群众主动参保。参保对象除可以按年缴费外,也可以预存预缴养老保险费;对直接享受国家基础养老金的农村老人,因要求提高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补充缴费。
二、建设三级服务平台落实机构人员经费
一是组建市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2010年新农保试点启动后,设立了“安陆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核定事业编制14名,工作人员采取人社系统内部调剂和公开招考的办法落实。办公场地由政府调剂解决,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单位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
二是设立“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16个乡镇人社中心事业编制88名,作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派驻乡镇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职能。人员从原乡镇经管站调剂,将经管站职能整合到乡镇财经所。人社中心办公场所由乡镇政府提供,要求必须为临街门面房,平均办公面积达到150—200平方米。市财政共投入资金500余万元,通过改建、扩建的方式,按照“六统一”标准,统一场地面积、统一结构布置、统一颜色标识、统一功能设置、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启用时限,建成了规范标准的乡镇人社中心。
三是设立村级和社区工作代办点。在383个行政村和24个社区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代办点,聘请“协办员” 407名,村级协办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和工作绩效考核。
三、建立信息网络体系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一是组建业务专用网络系统。实现了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网络管理,通过网络可随时查询个人参保信息和待遇发放情况。
二是建设生存认证系统。2011年初,财政投入57万元,建立了参保对象虹膜生存认证系统,将信息采集、认证终端全部延伸到乡镇和各行政村(社区),为7万余名国家基础养老金享受对象建立了个人虹膜信息档案。
三是建设信息公示系统。在16个乡镇人社中心设立电子显示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业务经办流程、工作进展动态等信息滚动播放;在各乡镇人社中心服务大厅、在人口集中的村镇代办点设置业务查询机,供参保对象适时查阅档案记录。
四、严格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严格基金征缴办法。安陆市财政局制订了严格的“日清日结”的征缴办法,依靠各级政府推动,采取财政干部走村入户集中征缴与窗口常年征收相结合的征缴方式,方便群众参保缴费,做到每日参保人数、参保资金、缴费票据同步,“人、款、票”三统一,让城乡居民明白参保,放心缴费。201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22.81万人,征收资金2974.62万元;2011年参保缴费26.80万人,征收基金3257.78万元;2012年截至目前已参保缴费26.86万人,征收基金3234.48万元。
二是足额落实本级补助资金。2010年、2011年分别落实本级补助资金360.71万元、511.53万元,2012年本级补助资金已列入预算。
三是严格基金专户管理制度。安陆市严格按照要求,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户存款按照社保基金活期存款优惠利率计息和以转存定期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两年来,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7540.64万元,累计支出9145.21万元,累计结余9909.2万元(含老农保基金转入),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程的持续健康运行提供了保障。
四是坚持国库集中支付。7万余名60周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按月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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