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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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昨天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提出,2015年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记者了解到,我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已经从去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
?我市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保经办机构自办或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协同互补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所谓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个人承担的,超过一定额度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除自费费用以外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我市规定,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全市暂定1500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实行累加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关于筹资标准,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暂定每人每年30元,以后根据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补偿比例情况,逐步提高筹资水平。
?记者了解到,2014年上半年,我市受惠参保人员达712名,报销医疗保险费用384万元,其中,报销2万—5万元43人,5万元以上1人,最高报销8.73万元,不仅做到了应保尽保,更做到了应报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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