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今年前9个月合规医疗费也能补偿
问: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定于10月1日全面启动,今年10月1日之前的住院费用是否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因此,按照《方案》规定,参合农民在2014年1月1日至9月 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也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患者可到参合地新农合办公室及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另外,为照顾一些常年在外参合患者的需求,《方案》规定,对于符合标准、当年又未能及时进行大病保险补偿费用结算的,可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参合地或省内居住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问: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开展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将切实减轻。如何预防可能出现的常见病、多发病的盲目转诊以及 大处方 、 大检查 现象?
为更好地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合理分流在基层诊治,规范医疗服务,一是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合规费用范围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二是同步开展常见病病种新农合定额补偿政策,对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在全省推广宜阳、息县新农合按疾病分组分类(A、B、C路径)支付办法,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③6
今年10月1日前出院参合患者补偿须知
领取条件
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
报销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2.合作医疗证及复印件3.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结算单4.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补偿地点
参合地新农合办公室及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
补偿时间
10月8日后开始提交大病保险补偿申请,符合条件的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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