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阳新区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安阳新区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10月23日 安阳新区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实施方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运行七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做好新区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为目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确保新区2014年度新农合筹资任务圆满完成。
二、目标要求(一)筹资目标各镇(办事处)参合率力争达到99%以上。(二)筹资标准1、每人交纳60元参合基金。2、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对60-69周岁(1944年1月1日 1953年12月31日出生)老人,个人缴纳部分由新区财政承担50%;70周岁及以上老人(194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个人缴纳部分由新区财政承担;优抚、五保帮扶对象个人部分减免;低保帮扶对象个人缴15元,不足部分由民政部门向上级争取资金弥补;计生帮扶对象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补贴。
(三)筹资工作安排1、宣传动员阶段(10月25日 10月28日)(1)召开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动员大会。(2)各镇(办事处)层层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实行镇(办事处)领导包村、村两委成员包组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2、筹资阶段(10月29日 11月5日)在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领导下,各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财政所一次性代收个人应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并开具由新区财政局提供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票据。3、资金上缴阶段(11月6日 11月10日)各镇(办事处)财政所将本辖区筹集的资金上缴新区财政局设立的新农合财政专户。4、汇总上报阶段(11月11日 11月15日)各镇(办事处)将财政所汇款单(复印件)所示人数与筹资底册上所示人数核对无误后,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村参合户数、参合总人数及复核人姓名,并将底册交镇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
(四)筹资要求1、新区民政、计生、老龄部门分别负责将帮扶对象详细名单发到各镇(办事处)民政所、计生办、老龄委,并及时通知到各村;同时,将帮扶对象名单报新区新农合办公室(电子版、纸质稿各一份)。在此基础上,上述三个部门要加大资金协调力度,切实做到人款相符,确保资金12月31日前足额到位。2、筹资工作必须坚持 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 的原则。鼓励集体、企业扶持,帮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随后再向农民收缴,否则将被视为垫资;不准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凡发现有垫资行为、采取强制手段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相关措施(一)组织领导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领导、协调本次筹资工作;同时,成立筹资工作督导组,具体负责2014年度新农合基金收缴和督导工作。各镇(办事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认真扎实做好筹资工作。要成立以镇长(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筹资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协调。各镇(办事处)干部要实行包村责任制,对各村筹资工作进行具体督导和协调,切实解决筹资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村也要成立筹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的筹资工作。(二)宣传发动各镇(办事处)要认真总结往年的筹资经验和教训,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以新的补助办法和本年度本镇(办事处)、本村的大额补助实例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筹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真正明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从而提高农民自觉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提高参合率,扩大覆盖面。各村书写固定标语要不少于2条,悬挂横幅不少于3条,并印发宣传资料到户。
(三)督导检查筹资期间,新农合基金筹资督导组要对各镇(办事处)筹资工作进行全程督导。筹资进展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镇(办事处)指定专人统计参合人数和户数,于次日上午发送至新区新农合办公室(邮箱:),新区新农合办公室每天通报有关情况。对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进度快、参合率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等靠观望、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四)责任追究新区管委会已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
对如期圆满完成筹资任务的,新区管委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完不成任务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镇(办事处)也要实行相应责任制,把此项工作列入各村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和奖惩,确保筹资任务圆满完成。四、工作要求(一)各镇(办事处)要按照新区管委会筹资工作安排,结合本镇(办事处)具体情况,成立专门办公室,统一部署,分片包村,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村级筹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筹资工作启动前,各镇(办事处)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等,向乡村两级人员讲明相关政策、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确保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取得预期成效。(二)各村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筹资工作。各村先到镇卫生院领取上年底册,然后以户为单位,逐户收缴,按户开具专用收据。要在票据上写清楚所有参合人的姓名,并注明民政、计生、老龄等帮扶对象,做好登记。新参合户要填写 筹资情况登记表 ,老参合户要在底册上注明。完成筹资后,款额连同底册和筹资情况登记表,一并交镇(办事处)财政所。各镇(办事处)财政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上缴新区财政局财政专户。(三)认真填写底册。各村在填写底册时,要按照原合作医疗编号顺序填写,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户口本为准。新参合户在本村底册最后面依次填写,补填编号。需要分户的,原户主合作医疗编号不变,分出户按新参合户填写底册。(四)各村筹资结束后,要将本村筹资详细情况在本村进行公示,让参合人员核对、认可,有错误及时更正。上交底册时,要附全村汇总表,显示总人口数、总户数、参合人数、参合户数,帮扶对象人数及类别,并将未使用的空白票据交财政所。(五)各镇(办事处)财政所对各村上交的款额及登记表结合镇卫生院核对无误后,上交新区财政局合作医疗专户(收款单位:安阳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财政专户,账号:100893066880010002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永明路支行)。上交的底册和筹资情况登记表必须与款额相符,按村列出汇总表,在底册和筹资情况登记表的每一页上加盖财政所公章和所长印章,底册和筹资情况登记表均一式三联,在镇卫生院完善有关编号等后续工作后,其中一联上报新区新农合办公室,一联退回各村委会留存,一联留镇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保存。(六)镇卫生院应明确专人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服务组,具体负责本镇(办事处)底册的核对、交接、填证、验审、发证等工作。接筹资情况登记表后,经核对无误,由经办人员对新入户进行合作医疗证编号,并录入微机。(七)2014年度新参合户填写合作医疗证后,由镇卫生院经办人员到新区新农合办公室加盖公章,并在12月底前发到农户手中。合作医疗证填写时,要求字迹工整、正确、清楚、完整,必须与底册保持一致,填证、审验人要签字,实行审验责任制。五、注意事项(一)必须坚持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合作医疗原则,以户口薄为准,报销时要带身份证、户口薄,凡不是以户为单位参合的,取消报销资格;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得参加新农合。(二)底册填写以去年底册序号为依据,字迹工整、清楚,姓名以户口薄(身份证)为准,顺序按原合作医疗编号顺序填写。新参合户填写在最后,由镇卫生院新农合经办人员统一编号。(三)凡集体出资扶持农民参合的,必须按实际扶持参合人数填报,不得在事后向农民收要此款,否则将被视为垫资。(四)对外出务工、做生意、求学等且户口为本地的人员,要及时取得联系,积极动员参合。(五)对各镇(办事处)敬老院人员及偏远独居户参加合作医疗的,可采取上门宣传、上门服务等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参合权益。(六)凡参加过城镇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尽管其户口现在农村,但也不属于参合对象。(七)乡村两级参与新农合筹资工作的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这次筹资工作的相关政策,增强责任意识,扎实细致工作,切实做到参合对象登记不错、不重、不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筹资任务。(八)各镇(办事处)在筹资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要及时与新区新农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616601 3868062附:安阳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安阳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张凤山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组长:成洪飞 新区党工委委员、工委(综合)办公室主任岳铜铃 新区财政局局长杨百泉 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成 员:孟凡勇 白璧镇党委书记、镇长孟令银 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生科于建川 高庄镇镇长周国瑞 崇义街道办事处主任魏瑞霞 白璧镇副镇长郭 娜 高庄镇副镇长任会鹏 崇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济州 白璧镇财政所所长刘永军 高庄镇财政所所长闫京文 崇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所长张生臣 白璧镇卫生院院长李智瑞 高庄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新农合办公室,孟令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阳新区党工委(综合)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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