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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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属于金融范畴,正确认识它的金融属性和金融功能,是我国保险业实现金融化和自主运用保险资金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保险的金融属性是指众多投保人以保险人为金融中介入,以保险单为金融资产、运用金融市场机制,相互融通补偿资金,从而使被保险人的资产得到保障的一种特殊金融方式。保险的金融功能是保险金融属性的内在机因,它是指保险在聚集资金、金融中介、创造金融资产、高效营运资产等方面所发挥的有利的作用与效能。因此,本章为了揭示这一问题的实质,将根据金融与保险的特性,对保险的金融属性、金融功能与保险业的金融化作一考察。
要阐明保险的金融属性,需要回答三个问题:第一,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劳务商品,是否具有金融属性,第二,保险交易活动,是否属于一种金融性的活动,第三,保险市场与金融市场之间是否具有共同性。
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有必要弄清什么是金融,籍以明确金融活动的主体,客体及其性质和金融市场的机制。
在任何商品货币经济社会里,不仅有实物的交易活动,也有价值的交易活动。前者,是一切商品和劳务的生产,买卖和转移,后者,是一切价值形态资产,包括货币和一切信用工具的创造,买卖和转移——这就是金融,它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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