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
经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积极准备,近日,园区教职工缴纳住房补贴相关功能模块顺利上线。至此,园区在编教职工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住房保障(含住房补贴)待遇,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障全覆盖。
较长时间以来,园区对教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非常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顺应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障的改革趋势;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保障对象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特殊性。早在2005年园区管委会就出台了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园区教育系统职工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苏园管【2005】29号)的规定,2003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园区教育系统在编职工,全部纳入园区公积金(社会保障),该类人员参加园区公积金A类保障计划(即现行的甲类计划),可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住房保障;2003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园区教育系统在编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纳入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3年,园区又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方案》(苏园管【2013】39号)和《苏州工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苏园管办【2013】71号),根据文件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园区教育系统未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教职工统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7%。
随着园区开发建设与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与完善,园区不断吸引着大量外来移民,这些人员的子女很大部分从出生开始就落户在园区,成为新园区人,也使在园区求学需求的人数不断增加,园区的师资力量也在不断壮大。园区教育系统在编职工社会保障政策的及时出台,推进了园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了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了园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社会保障体系。
园区社保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教职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一直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每一项政策公布后,为确保相关业务功能的及时实现,中心相关部门都及时制定工作流程,加班加点,严格按照进度推进。2014年起,中心建立了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含教职工)社保信息系统,把原教职工参保数据合并到该系统,对数千人的参保数据进行了梳理和核对,把部分参保人员原15位身份证号码升位为18位。中心还专门为机关事业单位(教职工)参保人员精心编制了实用手册,涵盖了相关政策、业务办理流程等,以便参保人员能全面了解相关知识,更好地掌握、运用社会保障政策。另外从业务操作角度,教职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均开通了网上申报,单位经办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客户端直接申报缴费数据,极大方便了业务操作。
园区教职工参保工作关系到每位参保教职工切身利益,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园区的工作需要。随着园区教职工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园区社保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一如既往,尽心尽职做好该项工作,为园区广大教育从业者提供有力保障,为促进园区社会和谐、繁荣、稳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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