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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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出台《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参合人员收取费用。?
?据省卫计委相关人士介绍,所谓新农合大病保险,就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参合群众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我省将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24种大病纳入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其基本原则是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充分发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该工作曾在贵阳试点数年,现在全省展开。?
?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保障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同时,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总额的5%,并随新农合筹资水平及其基金运行情况逐步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据介绍,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跨年度单次住院且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险政策执行。而参合人员大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赔付范围,实行年度累计。大病保险保障度要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的比例。
?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将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和“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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