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据中央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7月1日起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
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医疗保险已基本覆盖到12亿人,但很多流动人口工作地改变后医保不能转移接续。
新政策出台后,相关地方和部门还将继续出台细化措施。这项政策也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能否尽快实行医疗 漫游 医疗保险关系能 漫游 又是一件好事,此种方式能及时衔接,弥补了转移过程中的真空。但是此种转移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是在医保当地才能看病医疗,人们更希望医疗能 漫游 ,走到那看病到那。现今的社会是人员流动异常的频繁,谁也不能保证不出所在保险地,俗话说 天有不测风云 ,谁也不能说生病就在保险地生病,在外不适、不测,很多人都会遇到, 在家千日好,出外一日难 ,在外生病举目无亲,此时更需要温暖,更需要保险。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医疗保险非常的普及,个人花上个一两百元就能享受医疗保险,但是目前的医疗保险大多是地方粮票, 过了这个村,就没了那个店 ,即使遇到大病重病非转院不可,也得事先请示,事后报告,报销手续繁琐,在不同城市来回奔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带来很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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