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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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由医疗保险机构负责实施,在费用偿付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
医疗保险费用偿付必须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的偿付金额要严格限定在可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内。
这主要是因为在医疗保险基金中,除90%以上用于补偿医疗费用外,保险公司还要留出一部分基金用做风险储备金和管理费等。
二、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这主要是指患者有从医疗服务机构获得医疗服务、从医疗保险机构获得费用补偿的权利,但是这是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为前提的;医疗服务机构有义务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也有从医疗保险机构获得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的权利;医疗保险机构有向患者和医疗服务机构提供费用补偿的义务,也有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利。
三、符合保险合同规范的原则
医疗保险费用偿付应按照医疗保险有关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偿付。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医疗保险费用偿付必须限定在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内,超出保障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机构不予偿付。
第二,医疗保险费用偿付应以参保人实际发生或支出的医疗费用为限,即医疗保险偿付的费用不得超出参保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医疗保险费用偿付仅限于参保人患病就医时发生的直接医疗费用,对于间接造成的费用,如就医路费、伙食费、因医生失职造成的医疗误差或医疗事故等损失以及因工伤导致的就医费用等,医疗保险机构均不承担费用偿付的责任。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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