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都有哪些?

“保险,就是为了保险。”不管是人寿保险,还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各种财产保险,它们共同的作用都是“防范意外”。但是,千万不要觉得投了保就高枕无忧了,要保险提供真正有效的保障,还需要在投保前后下一番“功夫”。
据统计,世界上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危险机有第一受伤的危险概率是1/3第二,车祸的危险概率是1/12。由此不难看出,我们的生活潜伏着太多的意外因子,不少人也会买保险,但是由于对保险的认识不够,只是觉得花出去钱买保障是应该的,殊不知购买保险不下功夫,可能只是买到了心安而已。投保之前:在认识保险保障上下功夫投保之前,需要在认识保险保障上下功夫。比如说为了规避意外,很多人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但是到底哪些情况属于“意外伤害”?到底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会给予理赔呢?这是投保前一定要弄清楚的问题,要让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对自己真正有保障作用。首先,伤害必须是对人身而言。像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其次,人身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畴。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属于人身意外伤害险了。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按保险责任分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包括下列三种:(1)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保险责任是死亡给付和残疾给付。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责任是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给付。(3)意外伤害停工收入损失保险。保险责任是因意外伤害造成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产生的停工收人给付。按保险危险分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两种:(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它所承保的危险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即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残疾或暂时失去工作能力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特定意外伤害保险。它是以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特定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为保险危险的意外伤害保险。如在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中,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游泳者意外伤害保险、索道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登山意外伤害保险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等。
按保险期限分类,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以下三种:(1)1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即保险期限为1年的意外伤害保险。(2)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即保险期限不足1年,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的意外伤害保险。如索道游客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等。(3)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即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意外伤害保险。
按承保方式分类,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以下两种:(1)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均与个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相同。该保险是由一个团体内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集体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以一张保险单承保。团体指投保前即已存在的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而不是为了投保而结成的团体。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相比,意外伤害保险是最有条件,最适合采用团体投保方式的。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_副本.jpg)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