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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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证明被保险人的过失,受害人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的调查时间以搜集法庭所需要的证据,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被保险人或驾车人确有过失。研究表明,在以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责任保险制度下,美国的汽车意外事故从发生到最后结案的时间平均为16个月。
4)能否得到赔偿、赔偿金额的多少,完全靠诉讼技巧的运用,不公平现象较为普遍。受害较重,没能聘请有才能的律师或不善于作伪证的,通常不能获得合理的赔偿;反之,受害较轻,聘请好律师并运用诉讼技巧及善于作伪证的,往往可获得高额赔偿。在受害人之间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现象。据统计,实行过失责任制度时,美国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中,损失在500美元以下者所获得的赔偿,有时是实际损失的4—5倍,而实际损失在25000美元以上者,平均获得的赔偿不到实际损失的309《,甚至还有许多人最终根本得不到补偿。美国联邦运输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在过失责任制度下,交通事故中的严重受害者仅有45%获得充分赔偿,有10)《根本无法获得赔偿。
5)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受害人最终得到的赔偿金,因此即使受害人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大打折扣。据统汁,美国实行过失责任保险制度时,每一美元的保险费,有56%用于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仅有44>《用以赔付受害人。
基于上述原因,欧美一些保险制度的改革者,率先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引入到汽车保险中。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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