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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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的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计算补偿可以采用如下的扣除与赔偿方式。
(1)扣除方式
1)按照重置成本扣除保险标的的残值确定实际损失。
2)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确定扣除比例。具体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单方肇事的,扣除赔款的2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扣除赔款的15%;负同等责任的,扣除赔款的)0%;负次要责任的,扣除赔款的5%。
3)汽车保险是不定值保险,加之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不同,可能出现不足额保险,只能根据保险金额按比例赔偿。
4)如果存在保险事故的其他责任人,保险人通常是先赔偿,然后获得代位追偿权。如果被保险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在赔偿计算时扣除赔款。
(2)赔偿方式汽车保险的损害补偿有现金给付、重置和修理三种方式。
1)现金给付是财产保险的最常见的损害补偿方式,它简单方便,了结赔案迅速,深受欢迎。汽车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常采用这一补偿方式。
2)重置是指保险人重新购置与保险标的相同或相似的物品,作为损害的补偿。汽车保险的玻璃破碎险一般采用这一方式补偿。
3)修理是指当保险标的受损时,保险人采用修理的办法,将保险标的的性能恢复到未损害时的状况。车辆损失险一般采用这一形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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