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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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对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规定如下:
(1)保险责任
1)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2)投保人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进口挡风玻璃或国产挡风玻璃选择投保;保险人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2)责任免除
1)灯具、车镜玻璃破碎。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
3.车辆停驶损失险
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对车辆停驶损失险的规定如下:
(1)保险责任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损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保险人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2)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3)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
(2)责任免除
1)车辆被扣押期间的损失。
2)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损失。
3)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拖延车辆送修或修复时间的损失。(3)赔偿限额赔偿限额以投保人与保险人投保时约定的赔偿天数乘以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为准,但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90天。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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