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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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职工居民医保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启动
7月15日,市直2015年度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市直各单位、社区和各患者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领表申报。
据了解,本次申报的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不变,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心功能衰竭(三级)、心脏瓣膜病、冠心病(心肌梗塞)、肺心病、结核病、慢性胰腺炎、强直性脊椎炎、重症肌无力等23类特殊慢性病,其中居民可申报前面14个病种,职工可以申报所有病种。
市人社局受理申报后,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今年对特殊慢性病评审方式进行改革,每位申报患者须填写三份申报表,并不再组织病人集中进行体检,以就诊医院检查诊断结论为客观依据。原来由一位专家审定一个病人,改为每位病人的病历资料分别由三位专家进行独立评审,取多数专家意见为最终评审结论。多数专家认为资料不符合要求或病情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视为评审不通过,不能享受相应待遇。评审合格的,通过电话和网站统一通知患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评审不通过的不再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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