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正式出台

昨日,记者从市城乡就业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2015年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申请“稳岗补贴”。
满足条件即可获补贴据了解,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哪些企业可以得到稳岗补贴?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等按照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稳岗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的基本条件进行审定,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企业和补贴数额,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具体办理流程为,企业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一式五份,并且先到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盖章;企业持《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失业保险基金手册》到参保地就业局失业保险部门申请“稳岗补贴”。也可拨打市城乡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电话024-7456893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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