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即日开始最高报销15.8万
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者注意了,昆明市2016年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明年缴费标准为每人120元,较今年提高了1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逾期未缴将不能享受明年居民医保待遇。
此外,今年开始市民不必再回到原籍地缴费参保,在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就能办理。参保对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本市户籍农村居民、本市户籍的大中专院校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未入学的少年儿童、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持《昆明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及其子女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方式居住在城镇的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可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参保手续;居住在农村的本市户籍农村居民,由村委会、村民小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未在劳动保障服务所(站)、村委会、村民小组办理参保手续的学生、幼儿,可由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注意事项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成年人还需提交《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由其家人代办,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的《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2016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120元,这比2015年度的110元标准有所提高。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其缴费手续由民政、残联、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凡成功缴费参保的居民,明年自然年度内可享受普通住院、特殊疾病门诊、门诊抢救、门诊手术当次、普通门诊和生育分娩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待遇。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已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截至目前,医保覆盖率超过95%。但每年仍有少数参保者不愿缴纳医保费或者错过缴费时限而无法参保。医保中心提醒市民,特别是家里有老人和小孩的市民,尽快到社区为家人办理参保缴费,以防止逾期未缴而不能享受明年居民医保待遇。交费后请妥善保留相关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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