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医保需社区开证明?事发时社区不在场,一纸证明难倒医保患者
8月13日,50岁的贵阳市民马女士遇上难事,受伤住院欲启动医保,结果被医院告知,需先到事发地社区开证明,确认其受伤非第三方造成。然而,事发当时,社区工作人员并未在场,证明该如何开?
前不久马女士在赶公交车时,不慎把脚给崴了,左脚三根脚趾出现骨折。为了不耽误病情,她在家人的搀扶下,当即赶往贵阳骨科医院治疗。诊断后,医生告诉马女士,按照当前病情来看,需在骨折的三处固定三块钢板,每块约1万2千元。
报销药费要开具证明就在马女士准备启动医保时,却被医院医保科告知,要到事发地的社区开区一个证明。证明入院治疗是因自身不慎摔伤,而非第三方责任人造成。马女士说,“事发当时,社区的工作人员又不在现场,这个证明该如何开?”马女士疑惑不解。无奈,马女士最终只能暂时自费治疗。随后她找到云岩区延中社区,得到的答复与马女士起初的疑虑一样:“我们工作人员也没有亲眼看到,无法开具此项证明。”该社区负责人如是说。记者求答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条有明确规定,如果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则应由第三责任人承担,对此受伤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不得从统筹基金支付。
云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是出现意外受伤,可找寻旁观者,目击者或其他能给予证明的人,留下联系电话,为开具证明留下依据。“如果无法证明非第三方责任人造成,则只能采取自费的方式治疗。”该工作人员说。
不解得知此规定后,马女士表示很不解,她说,按照此规定,今后如果在家中摔伤,那则不能先送往医院,而是应该先找社区工作人员前来查看,并开具证明后才能入院启动医保了。小伤可以等,一旦真正出现严重的伤害,难道伤者还要等人证明而放弃最佳抢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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