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全面推广带来专科药机会
【医药】大病医保全面推广带来专科药机会核心观点:事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见2015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大病保险从区域试点走向全国覆盖,2015年底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覆盖所有基本医保人群,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医保的广覆盖基础上进行大病医保的精准覆盖大病一般指的是家庭强制性医疗卫生支出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共同构建了全民医保体系。截止2014年底,我国基本医保覆盖率已经达到95%左右,广覆盖的医保已经不可能有进一步的扩展,在此基础上推动大病医保的精准覆盖有望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大病医保2012年开始已经在全国开展大范围试点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标志着大病医保试点工作的正式开展。据国务院医改办数据,截止15年4月,31个省份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其中北京等16个省份全面推开,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可以达到实际报销比例的70%左右。
《意见》推动大病医保2015年底在全国覆盖本次《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目标: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大病医保界定标准和商保参与是其中最大亮点①大病医保在各地试点中,界定标准有所区别,但是基本以病种的确定为主,比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
本次《意见》明确指出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界定标准,使得覆盖病种更为广泛,对于患者也更加公平,有效贯彻大病医保的基本定义。②大病医保政府监督,商保承办,《意见》指出,人社部、卫生计生等多部门制定大病保险基本政策,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并对其采取免征营业税、保险业务监管费以及2015-2018年实行免征保险保障金的优惠。两者结合将更为规范和专业,并且能形成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有效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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