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7人公告

为充实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部门(一)区社会保险为充实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部门(一)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二)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纳入工资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三)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所(纳入工资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二、选调范围和条件(一)选调范围:1.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选调范围是在编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和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所工作人员的选调范围是在编的公务员或纳入工资规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38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4.北京市城镇户口;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选调程序(一)发布公告(8月24日-8月31日)(二)报名与资格审查(9月1日-9月11日)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持相关材料到区人力社保局政工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1.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地址:怀柔区开放路86号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02室联系人:孔丹联系电话:89687811(三)面试与考察(9月15日-9月25日)1.面试(9月15日)面试主要测试面试对象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3日内确定考察人选。2.考察(9月18日-9月25日)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考察。(四)办理相关手续(9月28日-9月30日)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对拟录用人员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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