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米东区人民法院共受理1256件交通事故赔偿案
三年半米东区人民法院共受理1256件交通事故赔偿案过半伤者成残疾平均索赔六万八亚心网讯(首席记者胡大敏通讯员刘燕)昨日,记者从米东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知,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1256件,涉案金额达7946.45万元。在这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人身损害达到95%以上,且过半人身损害人员成残疾。
“米东区辖区内,米东南路车流量多,车速较快,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区域。”米东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吕浩分析说,除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案件外,因米东区毗邻国道216线,“对发生在G216线由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卡子湾大队处理的交通事故,我院也有管辖权。”制图/杨波据介绍,3年半来受理的案件中,呈现受害人起诉金额高,判决比例高,被告人数较多、法律关系复杂、审理周期长等特点。“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往往伤情较重,致残率高。”吕浩说,相应伤者主张的费用项目较多,数额较大,平均金额为68000元左右。“在受理的案件中,死亡案例较少,伤残案例较多,有过半都达到了1至10级伤残。”吕浩说,一般骨折后,都会是伤残,“大多数是车祸导致受害人骨折案例。”记者估算,1256起案件中,按两起案件一人致残算,则至少有600人致残。吕浩表示,建议有关部门适当提高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仅为10000元,但从实际情况看,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往往伤情较重,致残率高,大多需要多次治疗。而医疗费用标准逐年增长,10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大多数情况下不足以赔偿伤者的医疗费用支出。
此外,建议在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上路车辆最好购买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付不但有利于伤者及时救治,也能分散肇事者的风险。“交通活动参与者应当加强权利保护意识。”吕浩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对方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基本信息、保险信息、双方的过错与责任划分、垫付的费用等均应留存相关证据。“这些证据直接关系到对方是否承担责任和赔偿的比例、数额及保险赔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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